高闶

(1097—1153)宋明州鄞县人,字抑崇,人称息斋先生。高宗绍兴元年以上舍选赐进士第。召为秘书省正字。累迁国子司业。时兴太学,奏宜以经术为主。南宋学制多为其所建明。除礼部侍郎,秦桧疑之,被劾出知筠州,不赴。卒谥宪敏。有《春秋集注》。